问题 | 检察院回避的情形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检察院回避的情形有:
1、检察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检察人员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 2、检察人员或者检察人员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检察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的; 4、检察人员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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