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户门内开外开有没有强制性规定 |
分类 |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明确规定,城管机关在面对违法违规的建筑进行强行拆除的行动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依法授权其执行;在强制拆除的同时,也应对违法建设方施以相应的惩罚措施。若建设单位或个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行为,则将被当地城市或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勒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以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1)未经合法审批擅自进行临时建设的; (2)未严格按照已获批复的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3)临时建筑物、构筑物逾期未予拆除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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