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区分相邻关系和地役权 |
分类 |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相邻关系和地役权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两者的性质有差异,地役权是属于一种独立的物权,它属于用益物权; 而相邻关系则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 2、两者的法律效力有差异,相邻关系的发生是基于相关法律的规定; 而地役权则是通过当事人签订合同后所产生的。 3、两者的限制程度有差异,相邻关系是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使用人行使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提供了最低限度的方便和容忍的义务; 而地役权的内容则是由当事人在自由的情况下进行约定的。 4、两者在有偿或者无偿、存续时间上有差异,相邻关系的权利获得是无偿的; 而地役权合同则是有偿的。 综上,相邻关系的要求程度比较低,它是为了保障不动产使用来要求的; 而地役权的要求相对较高,主要是为了提升不动产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款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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