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安置费给多久 |
分类 |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 |
解答 |
律师解答:
4个月。
律师解析:
4个月。
拆迁安置基本生活费计算期限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离被拆迁房屋之日起至得到安置后4个月止。 搬家费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一次性发给。 使用临时周转房的迁往正式安置的房屋时应当再次发给。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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