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务补偿金的判决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家务补偿金的判决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存在明确约定 夫妻双方需要事先进行约定,清晰明确一方因承担家务劳动而享有获得补偿金的权利。 这一约定是主张家务补偿金的重要前提。 若没有这样的约定,在一般情况下,想要主张家务补偿金是比较困难的。 二、家务付出超出常规 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的一方,其付出应当具有持续性、重要性,并且超出了普通家庭生活的范畴。 三、金额综合多因素判定 判决金额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 包括双方的收入状况,收入高的一方可能支付能力较强; 家务劳动的具体内容及付出程度,如照顾老人的难度较大则补偿可能更高; 还有当地的经济水平等。 金额不会过高或过低,力求公平合理。 总之,家务补偿金的判决要依据具体案件,结合相关约定与实际情况综合考量。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长期精心照料家中老人及子女生活起居,付出远超常规家务范畴,但双方未事先约定家务补偿金。后小朱要求小李支付家务补偿金,小李拒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没有事先明确约定一方因承担家务劳动享有获得补偿金的权利,按照一般情况,小朱主张家务补偿金存在困难。 2、小朱长期照料老人和子女,付出具有持续性和重要性且超出常规,从这方面看小朱有获得补偿的合理性。 3、若判定补偿金额,需综合双方收入状况、小朱家务劳动具体内容及付出程度以及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确保公平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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