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占用农民耕地应支付多少补偿费用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土地政策中,对旱田的补偿标准较为稳定,平均每亩达到5.8万人民币;
而在水田方面,其补偿价格相对较高,为9.9万人民币/亩; 最后是蔬菜等特殊种植土地,这种类型的土地被征收后,民众将获得高达15.6万人民币/亩的赔偿金。 同时,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法规,对于林地及其他农用地的征收工作,其平均每亩的补偿款可达13.8万人民币。 值得一提的是,农村集体自行经营建设用地(如村屋、乡村公路)在收到征收通知后,此类土地平均每亩的补偿款也会有13.6万人民币。 征收法律行为是指国家代表了公众利益,通过行使行政权力,从他人或组织手中获取财产所有权,然后对相应权益进行合理补偿的过程。 在征收过程中,除了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权限以及程序外,还需要坚持公益目的性原则和公平补偿原则。 前者要求进行征收的原因必须为公共利益所需,后者则强调在征收过程中,必须贯彻执行公平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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