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征地农民有哪些补偿措施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了确保征收土地过程中能够给予被征用人公平、合理的补偿,同时保证其原有的生活质量不会因此降低,也为他们的长期生活提供了可靠的保障,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土地征收补偿应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四个方面:
首先,所有征地补偿的具体数额及其标准都必须经过市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依法认真审查通过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明文规订。 其次,在计算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时(这是决定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关键依据),我们将以当地统计部门审核确认的最基础单位的年度统计报告以及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作为参考。 最后,如果按照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仍然无法让需要安置的农民维持原来的生活水平,那么可以适当提高安置补助费的额度。 在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我们会全面考虑到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数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重因素,并且至少每隔三年就会对该价格进行一次调整或者重新发布公告。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