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针对拆迁补偿相关事宜的处理中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标准可供参考:
首先,被拆除物业的补偿费用亦或是其重置费用,这笔款项实质上是用来弥补被拆迁物业的所有权人所可能遭受的价值损失的。 这笔款项通常是依据被拆迁物业的构造以及该物业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折旧程度进行分档,从而制定相应的价格区间,最后再以每平米的价格当作衡量标准进行计算。 其次,还有迁移、转运安置费,这项费用主要是为了解决因拆迁带来的居住困难。 最后,为了激励被拆迁物业居户的积极性,也会设置有奖励性补偿费用。 围绕着拆迁补偿问题,我们可以将其分为城镇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大类。 具体房价补偿金额的确定,需参考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实际情况来综合考量。 城市中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是基于房屋所有权证书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以及被拆迁地区的房地产市场价值为基准来计算出最终的补偿额; 而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子的拆迁,则需要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作为参照,同时配合国土部门的房屋测绘数据进行估算,得出具体的房屋拆迁补偿数额。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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