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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铁路占地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分类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高铁车站周边房屋拆迁补偿事宜的相关信息如下:
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之规定,由于涉及到的征地补偿项目繁多且各类项目的补偿标准受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的影响,因此关于征地补偿的确切标准一般是没有固定的。
对于地面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标准,则由相关征收地所在的省级行政区、自治区以及直辖市自行规定。
对涉及农业用地以外性质的土地及其表面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也同样由上述地区负责制定。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针对这些地段内的农村集体住宅,应遵循“先补偿后搬迁”、保证住户居住条件有所提高的精神,充分考虑村民的意愿,为其重新分配宅基地以进行再建住宅,或者采用提供安置房屋或者货币赔偿的方式来给予公正并且合理的补偿,同时也要对因为征收而产生的搬迁以及临时安置等方面所产生的一系列费用进行补偿,从而确保农村居民在居住权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上得到保障。
此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亦应当将那些被征地的农民纳为相应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对象。
关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其主要用途是支付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的补贴。
而关于该笔费用的筹集、管理及使用方法,将由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明确的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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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7: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