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草牧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土地补偿费用方面,计算方式为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六倍至十倍;
而安置补助费用则是以同样方法核算,年均产值的四倍至六倍。 须知在这两种费用的总和中,其总额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而对于青苗补偿费用及其他地上附属设施等相关补偿标准,将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制定的具体政策来进行确定。 2.若涉及到对耕地的土地使用权征收时,土地补偿费用应为该耕地在被征收前三年内的年均产值的六倍至十倍。 至于针对相同情况的安置补助费用,则参考需要被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来计算得出。 根据计算公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会等于被征收耕地的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内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 3.以每一个需被安置的农业人口为单位,每个个体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将维持在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年均产值的四倍至六倍左右。 然而,当一公顷范围内的耕地被征收时,其相应的安置补助费最多只能达到被征收前三年间年平均产值的十五倍。 4.若涉及到征收除耕地以外类型的土地,那么土地补偿费用与安置补助费用的计算将会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和模式进行确立。 同时,对于被征收土地上的所有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也会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制定的具体政策来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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