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临时占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临时占用土地所需的赔偿标准及内容如下:对于临时占用的土地,须支付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损失费等补偿款项;具体的补偿数额可依据土地在征收之初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进行计算。若经济补偿仍无法保证被划定为需要安置的村民维持原先的生活水平,此时应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以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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