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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棚动迁地上物怎么算
分类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在对被征用的耕地上的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进行补偿时,需要分别制定青苗补偿标准与其他附属物的补偿标准。
1.青苗补偿标准方面:
针对刚播种不久的农作物,应按照当季作物产值的三分之一给予补偿其工本费用;而对于处于生长阶段的农作物而言,最高可按照一个季度的产值进行补偿。
对于能够收获的粮食、油料以及蔬菜等青苗,则不予以任何补偿;而对于具有多年生长期的经济林木,应尽可能地进行移植,相关费用由用地单位承担;若因各种因素无法进行移植并且必须进行砍伐的,则由用地单位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至于已经长成的树木,则由树木所有者自行决定是否进行砍伐,政府将不会对此类行为进行补偿。
2.其他附属物的补偿标准方面:
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如果涉及到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设施,需根据具体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协商,并编制详细的投资预算,将其纳入初步设计概算后上报审批。
对于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他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应参照相关标准,支付相应的迁移费用或补偿费用。
此外,用地单位在占用耕地进行房屋建设或其他非农业建设活动时,还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缴纳相应的耕地占用税。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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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5: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