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期内被征用怎么赔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承包地上合法使用权益遭受征收时,其补偿额度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来予以制定。
具体而言,征收土地者应对被征收的土地原使用用途进行价值评估并以此为基础给予相应补偿。 1、土地补偿费是由政府机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土地被征收而导致经济利益受损所进行的一种经济补偿措施。 2、青苗补偿费则是针对土地被征收过程中所涉及的青苗遭受破坏,对种植这些青苗的合作单位或个人进行赔偿的一项补偿。 3、附着物补偿费是指在土地被征收时,对土地上附属于建筑物以外的构筑物,例如房屋、其他设施等因征地而遭受破坏情形下,向所有权人提供的补偿。 4、安置补助费是由政府为了保障被征地单位工作人员的正常生活和再就业问题,而对被征地单位因征地所产生的剩余劳力进行补偿的一种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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