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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临时占地补偿标准
分类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临时征用土地的相关补偿法则如下所述:
首先,如果是因为工程施工而申请临时准许占用的土地,那么相关的补偿款项通常会涵盖如下内容:
青苗费用、农作物年产量损失的补偿,在回归耕地之后土地肥力恢复期间的产值损失以及对于那些无法自行完成耕地归还工作的行为方,还应当依照耕地被损毁的严重性程度,适当上调还耕费用以便于耕地能够得到更好的恢复和利用。
其次,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借用地块,我们都会按照统一的方式来进行一次性的补偿处理,也就是说,赔偿金额将会以该地区的青苗补偿费作为基准,然后依据借用土地的时长来作出相应的补偿安排。
然而,具体的青苗费标准则按照现有规定予以执行。
最后,对于临时占用非耕田的情况,其青苗费将减至原价的一半进行补偿,但对于由此产生的地面附着物损坏的情况,我们将按照其实际价值进行计算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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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8 23:4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