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建拆除新规定 |
分类 | 征地拆迁-维权技巧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违建问题现在有了新规定!县级以上的城市规划部门就是管这事儿的老大,他们有权决定怎么处理违建。遇到违建,他们可能会让你停建、限期拆除、没收或者罚款。如果违建还在建,就得马上停。如果建好了但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可能得拆或者没收。但如果建好了但还能改,那就交点罚款,再补办下手续吧。这个过程中,限期拆除是给业主点时间搬东西,补办手续就是让违建合法化。要是违建出了问题,业主有些权益是不受保护的,比如因为违法建设得到的利益。但有些权益是受保护的,比如申请补办手续和按期拆除的权利。这两种权益得分开看,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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