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公证处公证协议需要注意啥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拆迁房公证处公证协议时,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
一、协议主体资格 签订协议的各方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 对于拆迁方而言,要有合法的拆迁资质,这是确保拆迁行为合法有效的前提。 相关部门颁发的拆迁许可证等文件,是其资质的重要证明。 而被拆迁方应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需要提供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对房屋的合法权益。 二、协议内容完整性 协议要详细明确拆迁房屋的具体信息,包括准确的位置、实际面积等。 补偿方式是关键内容,若选择货币补偿,要明确补偿金额的具体数额;若为安置房屋补偿,则需说明安置房屋的位置、面积、户型等具体情况。 同时,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安置房屋的交付时间等条款也要清晰准确,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三、合法性审查 协议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标准。 例如,当地政府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的拆迁补偿标准,是协议补偿内容的重要参考依据,任何违反规定的条款都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四、证据准备 办理公证时,要携带与拆迁房屋相关的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必要材料。 这些材料是公证处核实相关情况的重要依据,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五、自愿公平 协议必须是各方真实意思的体现,不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情形,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作为拆迁方,在与被拆迁方小李办理拆迁房公证处公证协议时,小朱无法提供拆迁许可证,且协议中房屋面积记载模糊,补偿款支付时间未明确。小李认为小朱主体资格存疑且协议内容不完整,不愿继续办理公证,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协议主体资格,小朱缺乏合法拆迁资质证明,不具备相应主体资格,可能导致拆迁行为无效。 2、协议内容完整性方面,房屋信息不准确、补偿款支付时间不明,易引发后续纠纷,不符合公证要求。 3、合法性审查上,因主体和内容问题,可能存在违反法规情况,影响协议效力。 4、证据准备不足,缺少关键资质证明,公证处难以核实情况。 5、若小朱存在隐瞒资质问题等情况,则违反自愿公平原则,损害小李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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