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对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对被拆迁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
其次是对于被拆迁户进行搬迁以及在过渡期间提供临时居住场所所需的相关补偿; 最后是对因拆迁导致的生产经营活动停滞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对于房屋的价值补偿,通常需要由具备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作为参考依据来计算相应的补偿金额。 在此过程中,不仅要充分考虑到该房屋的构造及年龄状况等因素,还需兼顾其所在地段的市场行情。 至于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部分,则会根据实际情况为被拆迁户提供相应的费用支持。 而对于那些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房屋,则由专门的程序进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计算。 总的来说,补偿的具体标准会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例如所在地区差异、政府政策规定等等,因此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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