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收补偿款是否需要缴税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征收款项往往都是直接汇入户主账户中的,然而,在村委会以及征地拆迁办公室中也会有详细的征收款清单(其中明确标注了该金额将根据居住人口进行分配)。
通常情况下,从征地补偿与安置方案获得批准开始的3个月之内就必须支付全部款项。 鉴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于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或个人的房屋,我们必须赋予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公正和平等的补偿。 2.在实施房屋征收时,我们应该坚持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当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提供补偿之后,被征收人应在补偿协议约定或在补偿决定中明确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及个人皆不可采用暴力、威胁或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中断供给水、供暖、供气、供电以及道路通行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搬迁。 严禁建设单位介入搬迁事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向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内容具体如下: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由于征收房屋而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所产生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此外,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还需制定补助与奖励政策,以便向被征收人提供补助与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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