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时车库面积是否计入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就法律层面而言,车主库通常被视为开发商所提供之赠与权益,是一种附属性质财产,因此在涉及到拆迁事宜之时,无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款。
2、拆建单位按照相关法规以及标准,向被拆迁房屋之产权所有者或者其实用权受益人支付各类适当的补偿金额款项。 其中主要包括: 房屋补偿费用(即房屋重置费),其主要目的在于偿还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因拆迁导致的经济损失,该项费用的计算方式基于被拆迁房屋的结构特点及折旧状况,并依照平方米单价进行计数; 周转补助费用,旨在对处于拆迁范围内的房屋用户实行每月补贴。 此外,拆迁补偿还可依据土地属性细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大类。 关于房屋赔偿标准,主要依据我国现行之法律规定及其实际状况予以制定。 对于城市中的国有土地上之房屋拆迁,则需以房屋所有权证书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以及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估价为基础,以此作为计算具体补偿额度的参考; 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在拆迁过程中,房屋补偿额度应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以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房屋测量数据为核算基础。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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