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芜湖市二坝镇拆迁有什么补充标准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基准事宜,首选需明确以下几项:
1.即被拆毁房屋的补偿费用,或是说重置费用,其用途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者所遭受的损失。 此笔款项往往依据被拆迁房屋的构造以及相应的折旧程度进行分类划档,然后,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予以精确计算。 2.其次,我们必须关注到因拆迁带来的临时过渡补偿费,旨在解决因拆迁产生的居住问题。 3.最后,安置补贴金,这部分资金通常以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的积极性为目的。 总体而言,拆迁补偿款根据土地使用性质可被划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大部分。 至于房屋赔偿标准,则由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现实状况综合决定。 对于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其补偿金额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及所在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作为依据,以此来确定具体的补偿额。 同样地,针对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构建的房屋拆迁,其计算具体的拆迁补偿额的依据则是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以及国土部门的房屋测量数据等资料。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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