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桐城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之准则如下:
其一,被拆迁房屋所享有的补偿费用或重置成本,此款项主要用以赔偿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因拆迁所遭受的物质损失,相关计算方法往往需要依据被拆迁房屋的构造特点以及房屋的损耗程度来进行划分等级,进而依照每平米的金额进行详细测算。 其二,搬迁周转费用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应对因拆迁而引起的居住不便。 再者,奖励性补偿费用旨在激发被拆迁房屋所有者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的积极性。 在补偿金额方面,可根据土地属性予以细分,包括对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以及针对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两大类。 至于房屋赔偿标准则需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实际社会状况来确定。 对于位于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而言,具体的补偿金额将基于房屋所有权证书中所记载的建筑面积,同时参照被拆迁区域房屋市场的评估价值进行计算。 在农村集体土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拆迁方面,那么则需依据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以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供的房屋测绘数据作为基础,从而推算出具体的补偿额。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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