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动迁补偿方式应该如何确定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拆迁过程中采用货币偿付的形式,通常称之为货币补偿,这一流程意味着拆迁负责人会运用严格履行法律规定批准的范围内的土地以及其相关建筑物进行估值并计价,然后将此金额支付给被拆迁者作为补偿,这种方式能够帮助被拆迁者自主选择所购置的房产。
2、产权调换则是另外一种常见的补偿方式,执行方式是拆迁负责人使用异地或者原地再建造的房屋,按照一个特定的标准与被拆迁者原有房屋进行等价交换。 3、在一般情况下,被拆迁方具有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力,然而存在两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对于没有公益性质的附属建筑,不应实施产权调换,而应由拆迁负责人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 如果被拆迁方无法和其住宅租赁人达成关于解除租赁关系的共识,拆迁负责人必须采取房屋产权调换的方法来处理此问题。 为确保公平合理,最终平换的房屋将由原来的租赁人继续租住,同时被拆迁方也需与原来的租赁人重新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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