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一楼与六楼有区别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地面拆迁过程中,我们将按照不同类型房屋的独特性质以及其所占面积来实施相应的补偿策略,这其中涉及的详细补偿标准将以政府公告的形式公开告知。
同时,拆迁建设单位也将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规定,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支付各类补偿金。 这些补偿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房屋补偿费用(又称房屋重置费),这个费用是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者所遭受的物质损失。 这个补偿金额会参考被拆迁房屋的建筑结构及其损耗程度,并以每平米为单位计量。 (二)周转补偿费用,此项费用旨在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因短暂搬迁所引发的生活不便,具体金额依据临时居住条件(如临时居住方式等等)进行划分,然后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以月度为单位给予相应补助。 (三)激励性补偿费用,这是一种对积极配合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某些权益的被拆迁房屋住户的奖励方式,如愿意迁移至特定区域(郊区)或者不再需要拆迁单位提供住房等。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标准,皆需由所在地市人民政府依据本地区的客观实际状况与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进行确定和调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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