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动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补偿费用亦称物业替换成本,用以赔偿因建筑物翻修或拆除所致房产权人之损失,选用被拆建筑物之构造及折旧程度作为划分档级标准,依每平方英尺货比计算其价值。
其次,周转补偿费主要针对被拆房屋住户在短期内过度搬迁所可能感受到的生活困扰,按照临时居住条件进行档级划分,视乎被拆房屋住户之家庭人口数,每月给予相应补贴。 最后,奖励性补偿费用则是为了鼓励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事务或主动放弃部分权益,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不寻求拆迁单位提供的安置住房等,具体金额则需参考本地实际状况和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来确定。 建筑物拆迁补偿费的各项目标额度应由当地政府依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与相关法令政策来设定。 通常,建筑物拆迁补偿金额可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建筑物拆迁补偿价格等于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以宅基地面积加上建筑物重置成新价格。 而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有责任对被征收人给予下列补偿: (一)被征收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 (二)由于征收房屋而引起的搬迁以及短期居所安置的补偿; (三)由于征收房屋而导致的企业停工停产损失的补偿。 同时,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该制定出相应的补助和奖励措施,以便向被征收人发放补助金和奖金。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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