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出租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出租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吗? 可以,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出租合同的情形包括: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出租人有哪些应尽义务? 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3、物的瑕疵担保。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即交付的标的物须合于约定的用途。 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 四、出租人不履行合同可以申请仲裁吗?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申请仲裁: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五、出租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只要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出租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不能不履行合同,承租方和出租方不仅有履行合同的义务,还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应尽义务,承租人对于出租人的违约行为,在追究违约责任的同时还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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