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周口农村拆迁补偿的金额是多少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补偿标准如下所示:
钢筋混凝土平房每平方米1,900元人民币,砖瓦平房每平方米2,400元人民币,预先建立或预先制造的砖混凝土结构房屋每平方米2,800元人民币,两层及以上的楼房每平方米3,300元人民币。 此外,地上或地下附属物的使用等价赔偿原则适用。 在异地安置方面,我们将向每户提供20,000元人民币的补助费用(包括住房用地、配套设施以及租赁费等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关做出房屋征收决策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应该向被征收者提供以下补偿待遇: 首先,被征收的房屋本身的价值补偿; 其次,因为征收房屋所引发的搬迁以及暂时安置的经济补偿; 再者,由于征收房屋导致的营业中断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的补偿。 同时,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应设定补助制度和奖励方法来激励被征收者。 最后,被征收人可自由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或是房屋产权交换服务。 若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交换包裹方案,那么,有关市政府或县级政府将为其提供用于产权交换的房屋,并且需要与被征收人计算并结算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与用于产权交换房屋的价值之间的差异。 如果由于旧城市改造而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造区域进行房屋产权交换,那么,做出房屋征收决策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有义务为其提供改造区域或邻近区域的房源。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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