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沥镇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拆迁补偿金的解读与理解依据相关规定,拆建主体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向业主或者使用者支付各类补偿金。
这些补偿金主要包含以下几种类型: (1)房屋补偿费用(又称房屋重置费),这是用来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在经济上所承受的损失,其具体计算方式通常依托于被拆迁房屋的结构特点以及折旧程度进行划分和分档,采用每平方米单价的形式进行计算; (2)周转补偿费,此项费用主要用来解决被拆迁房屋住户在临时居住环境中可能碰到的问题,生活不便等情况,其计算方式往往依据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划分和分类,并针对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月进行相应的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这项费用旨在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自动放弃某些权益,比如自愿申请迁往城乡结合部或主动选择非拆迁单位安置的住房,房屋拆迁赔偿费用的各项标准则需由所在地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状况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来制定和调整。 此外,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还可通过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与被拆迁房屋新旧程度(重置成新价)两个因素相乘而得到近似值,计算公式如下: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再次,作出房屋征收决策的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偿,该种补偿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引发的搬迁及临时居所安置的补偿; (3)由于征收房屋导致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失的补偿。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制定详尽的资助和奖励措施,以便对被征收人给予相应的资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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