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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征地征房的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分类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解答
律师解析:
1、根据相关法律政策,在进行房屋拆迁时,货币补偿方式应依据合法拥有房产的实际价值,加上房屋装修及装饰合同约定的补偿金额(或者经过权衡和估算后确定的相应补偿金额)来计算得出。
2、对于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补偿差价则可以通过以下公式来表示:
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屋评估总价+约定的房屋装修及装饰补偿费用,或者根据评估确定之后得到的房屋装修及装饰补偿费用–被拆迁方所取得的可互换产权房屋的评估总价。
3、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费的具体计算标准以及计算方法,应当按照当地政府部门公布并实施的规范和规定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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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1:5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