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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拆迁时如何处理所欠水电费
分类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进行拆迁事宜时,若存在水电费未结清的情况,这并不影响到对房屋的拆迁操作,而是由供电及供水部门在此基础上对拖欠水电气费用的相关人员进行进一步收款处理。
若是有关当事人未能履行支付义务,那么他们可能会被相关单位依法提起诉讼。
对于用电者,如其超过特定时间范围还未支付相应的电费,他们需要依照事先商定的合同与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经过多次书面催促仍不支付电费以及相应违约金的用电者,供电公司有权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暂停相关供电服务。
而房屋拆迁的具体流程则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是要拿到建设项目的正式审批文件;
其次,需要拿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书;
再者,需要取得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文书;
然后,制订详细的拆房计划和执行方案;
接下来,建立专门用于拆迁的专项资金账户;
随后,申请并获得拆房许可证;
紧接着,发布公开的拆房通知;
其次,实行拆迁冻结政策;
最后,完成双方签署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发放和领取相应的补偿款项;
最后才是启动对房屋的拆除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第六百五十四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供电人依据前款规定中止供电的,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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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6:5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