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房屋评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位于拆迁范围之内且房屋评估户数未达至100户的项目,我们会依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作为基准,按照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收取评估费用;若评估户数界定在100户以上(包括100户)但未满300户之间的项目,则根据每平米7元的标准计收评估费用;当评估户数达到或超过300户但未满800户时,评估费用将按每平方米6元计算;最后,评估户数若超出800户,我们将会以每平方米5元收取评估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实际收费可能在上述限度内作约20%的上下浮动。 2、房屋评估费用涵盖了住宅类和非住宅类房屋,若涉及到拆迁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的房屋需要单独进行评估的话,具体的费用标准会由评估方与委托方共同商议敲定。 房屋征收则是国家为了实现对非国有财产的公平补偿,继而推行的一项典型的强制性交易行政行为。 这种行为,必须是建立在符合"公共利益"需求的前提之下,并对相关当事人提供公平合理的补偿才得以顺利开展。 国家,只能在面临特殊的公共利益需求,以及向土地使用权人提供足够补偿的前提下,才能依法提前回收公民的土地使用权。 在征地拆迁实务操作过程中,法定的征收程序包括报批前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以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制定及公告程序等多个方面。 一般而言,在进行征收的过程中,宅基地使用权的消失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 第一种,是在双方就拆迁补偿事宜达成协议后,宅基地使用权随之消失;第二种形式是拆迁方通过申请司法强拆的方式,按法律规定的司法流程来完成宅基地之上房屋的征收工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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