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房子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办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拆迁补偿方案不甚合理时,应首选向所在地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提出申诉。
针对这一问题,被征收方有权与负责实施房屋征收行为的有关部门进行充分磋商并就拆迁补偿项目形成共识;若无法达成共识,也可向房屋所在区域的同等级别或更高层次的政府机构寻求调解援助,征得其作出公正、权威的裁定。 若被征收方对此类裁决持有异议,那么他们便有权利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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