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政府拆迁补偿不到位怎么办
分类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经由被征收人与征收方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之后,若未能及时、足额得到拆迁补偿,则被征收人有权推迟搬迁进程,并能够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发起行政诉讼等途径向另一方索求拆迁补偿款项。
倘若政府部门在未给予充分补偿的情况下强行实施拆迁行为,被征收人依然有机会通过上述提及的两项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双方达成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并签章确认后,若拆迁责任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补偿费用,便无权启动和实施房屋拆除工程;反之,待补偿金全部到位后方能开展拆迁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7 11:5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