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踪人口享有拆迁分房权利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拆迁补偿方案的选择,需要依据被拆迁人的独特情况以及相关法规政策。依照现有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方式主要分为货币补偿、房屋产权置换以及兼具两者优点的混合型补偿三类。在拆迁政策允许被拆迁者自由挑选补偿形式时,每位申请人则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作出决策——例如,倘若原住房的市场价值较高,而通过补偿手段获得的新房数量无法弥补此价值损失,拆迁方通常会提供相应金额的现金作为补充。反之,若政策仅支持进行房屋产权置换,则可能无额外金钱支付或仅能获得货币补偿而无房产分配。在此,我必须强调,任何拆迁赔偿均应依法依规完成,一旦察觉到其权利受到侵害,申请人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通常而言,拆迁补偿不仅包含安置房,也包括相应的货币补偿。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处置失踪警情工作标准》第十三条负责查找的民警应当认真向求助人了解失踪人员相关情况,制作询问笔录,并可以要求求助人提供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
根据失踪人员具体情况和查找工作的需要,询问笔录应当尽可能记载以下内容: (一)求助人姓名、住址、单位、与失踪人员的关系及联系方式; (二)失踪人员姓名、曾用名、别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血型、身高、体貌特征(特别是显著体表和牙齿特征)、口音、交往关系、有无精神病史、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车辆号牌、驾驶证号码、电话号码及QQ、MSN等网络联系号码; (三)失踪人员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或者就读学校; (四)失踪人员最后出现的时间、地点; (五)失踪前的言行、穿着服装、携带物品; (六)失踪人员的爱好、习惯、失踪前打算参与的活动、经常活动的地点; (七)求助人认为可能的失踪原因和失踪人员可能的去向; (八)失踪人员亲友、所在单位等通过其他途径和方法自行查找的情况,并告知求助人继续自行查找的必要性。 (九)与失踪人员相关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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