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晋江无房产证拆迁怎么赔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无房产证现象,在晋江地区遇到拆迁问题时可分成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如房产证书确实登记在他人名义之下,且尚未完成过户手续,这样的话补偿款项会付至房产所有权所记载的那一方,而此时便可以向售出该房屋的一方提出赔偿请求,若双方对此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上诉来解决;2.假如该房屋未能取得相关的规划或许可审批手续,导致没办法办理房产证书。对于任何未经许可擅自建造的建筑物统称为“违建”,此类建筑通常会由政府机构无偿地拆除。倘若涉及到的建筑物难以被判定为“违建”,同时又缺少房产证支持,那么经过审核后或许还能够得到适当赔偿,尽管这样的补偿标准相较于有合法产权的房屋来说会比较低,基本上是以建筑成本作为衡量依据进行计算。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并非所有无房产证的情况都一定无法得到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征收、征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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