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寓楼拆迁补偿标准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房屋补偿费用(又称房屋重置费)乃用以弥补被拆迁屋邸所有者所遭受的物质损失,此项补偿金额依据被拆迁房屋的建筑结构及折旧状况而定,以平方米单价进行核算。
2.周转补偿费用主要用于补助被拆迁房屋的住户在寻找暂时居所过程中所面临的不便,其依据临时性居住环境而定,将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人数按月给予相关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旨在积极激励被拆迁屋邸住户协同配合房屋拆迁工程,或者主动放弃若干权利(例如,自愿搬至城郊居住,或不寻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等)。 该类补偿费用的具体数额由当地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来核定。 依据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及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可得出: 房屋拆迁补偿费用=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格×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本。 4.作出房屋征收决策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向被征收人提供的补偿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直接补偿;-因征收房屋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方面的补偿;-因征收房屋引发的生产停滞损失的补偿。 5.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应制定相应的补助与奖赏机制,对被征收人给予适当的补助与奖励。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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