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阁楼算不算面积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拆迁阁楼是否应计入建筑面积以及如何对其作出补偿的价值进行计算,这将主要受到阁楼的层高以及产生拆迁行为所在地区的拆补政策的影响。
关于楼阁的高度计算,根据现行规定,若阁楼的高度不足1米,大多数情况下其面积会按照楼阁空间总面积的25%来估定;若是高度在1至1.49米之间,那么其面积将会以50%为准;当楼层高度介于1.50至1.79米之间时,面积归入计算的面积比例为75%;倘若高度达到1.80至2.19米的话,面积往往会落在90%的范畴内;最后,高度超过2.20米时,将100%计入面积。 至于拆补政策方面,因各地差异较大,具体的补偿方案必须遵循当地拆迁办公室的指引。 另外,若想将公有房屋的阁楼纳入征补范围,需满足以下三个关键条件: 一、该阁楼须在原有的公共住房租赁凭证上有明确记录;二、此阁楼必须用于居住目的;三、阁楼已经作为居住空间正处于收租之中。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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