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5年拆迁安置房如何过户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房屋征收拆迁部门和被征收人协商房屋拆迁安置问题,协商一致的,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2、安置补偿协议生效后,房屋征收拆迁部门按安置协议的约定,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补偿; 3、就拆迁安置补偿协商不成的,征收部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当事人不服决定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执行,又不申请复议或者诉讼的,征收部门可申请强制执行。 房屋征收是国家对非国有财产在进行公平补偿之后实施的一种强制性交易的行政行为。 它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和给予公平补偿。国家只有在公共利益需要的特殊情况下并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相应补偿之后才可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公民的土地使用权。征地拆迁实务中,法定的征收程序非常严格,报批前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及公告程序等等。一般来说,征收造成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因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而完成征收,此时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归于消灭。另一种情形是拆迁人通过申请司法强拆,走法定的司法程序完成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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