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乡医保与职工医保的区别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保险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城市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及职工医保之间的异同之处主要在于下列几个方面:
1.对于服务对象的限定有所不同。 作为城镇职工医保,其所主要面向的是在工商企业或者个体经营领域中,拥有稳定工作职位的在职员工以及已经退休病休的前职员工。 而对于城镇居民医保而言,主要聚焦于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无业老年人、低保对象、深度残障人士、适龄在校学生还有未被纳入正式劳动合同的城镇非从业群体等。 2.针对缴纳费用标准及其来源亦存在差异。 根据现行制度规定,城镇职工医保需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共同分担费用缴纳责任,并且并未得到市政府财政专项资金的任何资助补贴。 然而相比较之下,城镇居民医保的总体投资水平相对较低,且在参保者自行负担费用的基础之上,也享有市政府提供的适度资助补贴。 3.就给付待遇的标准来看,两者略有差别。 鉴于城市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投资费用积累有限,故通常情况下,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待遇标准会整体略低于城镇职工医保。 4.对于缴纳保费的具体要求也有所不同。 相较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则设立了最低缴费年限的规定,即在达到缴费年限(男士需要累计交费25年,女士应累积交费20年)之后,在退休后便无需再缴纳保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而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体系内,并未设定最低交费期限的强制性要求,但需每年持续为保险费用进行缴纳,否则将无法享受相应权益待遇。 在这里,特别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对于企业雇员来说,其在人事档案中所记录的实际工作年限即视为医疗保险的延续性缴费年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条
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 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 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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