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理赔不满意怎么办理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贵方对保险公司所做出的理赔结果感到不满,首选的做法是尝试与其展开积极顺畅的对话协商,详细说明您的立场,列出您认为存在的不公平之处,同时配合以充足的证据来强化您主张的确切性与合理性。
其次,若与保险机构的友好协商未能取得预期的成果,您可选择向其内部设立的负责接受和处理客户投诉的部门提出投诉请求。 然而,若问题未能得到妥善的解决,您有权向所在国的保险监管部门提出申诉,例如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他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调查并作出公正的裁决。 除此之外,您也可以根据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申请仲裁或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在正式启动上述任何程序之前,请务必做好周全准备,收集整理所有必要的资料和证据,包括保险合同原文、有关理赔材料的提交以及相关的交流信息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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