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遂宁保险协会受理纠纷去哪里起诉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关于保险合同争议引发的诉讼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应由被告方的居住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行使司法管辖权。
此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若涉及到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且保险标的物为运输工具或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时,可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以及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而对于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引发的诉讼,则可由被保险人的居住地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因此,在处理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纠纷时,既可以选择保险公司的居住地作为管辖法院,也可以选择被保险人的居住地作为管辖法院; 而在处理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纠纷时,除了上述两个地点外,还可以考虑选择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以及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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