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死者父母未满60怎么赔偿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在交通事故中不幸离世者的父母若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时的赔偿事宜,其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关于死亡赔偿金部分,应根据事故发生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准,以20年为上限进行计算。 然而,对于年满60周岁的受害人家属而言,每增加1岁则需相应减少1年的赔偿年限; 而当受害人家属年满75周岁时,则仅需按照5年的期限进行计算。 其次,关于丧葬费用方面,应参照事故发生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6个月为标准进行支付。 再者,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部分,若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则应计算至其年满18周岁为止; 若被抚养人属于无法自理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情况,则应计算20年的生活费用。 同样,对于年满60周岁的受害人家属而言,每增加1岁则需相应减少1年的赔偿年限; 而当受害人家属年满75周岁时,则仅需按照5年的期限进行计算。 最后,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部分,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存在差异,因此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亦会因地而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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