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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货运版面包车发生事故保险不赔找谁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遭遇保险公司拒绝或者拖延承担交强险投保义务此类不当行为之际,消费者朋友们仍然拥有多种手段维护个人的正当权益。
首要举措是,立即联系该保险公司所提供的客户服务热线或专门设定用以接受消费者投诉的专线,全面而准确地阐述所遭遇的问题。
此外,您同样享有权利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坚决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为确保未来维权行动的顺利推进,我们强烈建议您妥善保管与此次事件相关的所有证据材料,并向相关监管机构进行详细汇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
因此对于总质量4500千克以下的货运车辆,无论为自己还是不特定他人从事运输行为,行驶证都不需要登记为营运。
本案中,刘某某的工作为自带车送货,其购买的轻型仓栅式货车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下,该车行驶证登记为非营运,但刘某某购买该车辆拉货是按货车正常用途使用而非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属于正常使用范围,其主观上无法明确区分营运或非营运。
相反,保险公司作为专业的保险机构明知该类货车一般用于经营性运输,投保时应询问该车的具体用途,本案中,保险公司未举证证明投保时尽到了询问告知义务,也未举证证明明确告知刘某某该车从事经营性运输行为必须变更行驶证为营运并投保营运险,其仅根据行驶证登记性质放任被保险人投保,发生事故后却以被保险人从事经营行为为由主张免责,有违诚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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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7: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