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者起诉保险公司全陪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遇车祸的情况下,若受伤的一方选择向保险公司提出诉讼请求,通常情况下并不能指望他们得到全额的赔偿金。
只要涉及到标的车辆在该次交通事故中的责任问题,保险公司就理应在其所提供的交强险和商业险的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人身伤害赔偿责任。 然而,对于这部分数额的支付,保险公司的审核标准坚持一个基本原则,即"必要且合理"。 换句话说,如果保险公司认为某项费用并不合理或并非必要支出,那么他们有权予以扣除。 当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时,其所能获得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用、误工损失、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贴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用等。 为了确保赔偿金额的准确性,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医院开具诊断证明,明确标注出院后需要休息的具体天数; 同时,也会要求伤者所在单位提供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以及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在此基础上,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因休假导致的收入减少部分。 如果单位并未扣除工资,则无需赔偿误工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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