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寿保险生病不赔怎样起诉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保险公司的理赔处理存在不当之处,则无论作为投保方,还是作为保险接受者或受益人,您都可遵循如下规定向相应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
首先,确保诉讼申请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即民事诉讼的时效为期三年(自您确切知晓或应该知道自身权益受损以及责任主体之日开始计算); 其次,选择具有司法管辖权的相关人民法院(对于合同纠纷引发的诉讼案件,由被告居住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进行讼诉; 同时需依照被告方人数提交副本数量的要求,向上述法院呈上完整的诉讼状,其中应包含以下四项重要内容: (1)原告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等); (2)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3)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支持该请求的事实与理由(例如,要求重新进行理赔或补充赔偿等。 请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填写事实与理由部分); (4)提供相关证据以及证据来源,注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证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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