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撞了对方起诉是告我还是保险公司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交通意外的案件中,被告可能包括驾驶员、车辆所有者以及相应的保险机构。
对于因交通事故而引发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各相关方均需负担起相应的赔偿义务。 首先,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负责向该机动车提供强制保险保障的保险人为受伤或者死亡人员在内的赔偿款进行支付,其金额以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为上限; 若仍有不足之处,则应由负责向该机动车提供商业保险保障的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进行赔偿; 然而,如果以上两种方式所能覆盖的赔偿额度依然无法满足受害人的实际需求,那么剩余的赔偿责任将由肇事方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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