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纠纷开庭前调解要多久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第一审普通程序之规范,其审理期限为六个月。
然而,在实践中,法院有权在受理案件后立即安排进行开庭审理,并在庭审结束后,采取当庭判决的方式公布裁决结果; 反之亦然,有可能将开庭时间延至审理期限所剩无几之时才举行。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仅对主要程序环节设置了严格的期限规定,而无法具体到每项规程的执行时间节点。 通常情况下,开庭审理只会进行一次,但如若符合法定举证期限、当事人提出申请再次开庭(此两项均需经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批准)或者根据合议庭判断有必要再次开庭等特定条件,则可能需要进行二次开庭审理。 当然,在大多数情况下,此类情况往往会导致原本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处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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