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趸缴保险发生纠纷咋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协商和解:在争议发生以后,各方应当本着诚挚、客观、务实的态度展开真诚的对话与磋商,互相尊重并做出适当的妥协,最终达成一份双方均能满意且能够实施的和解方案。
协商和解的具体方式可分为自行和解以及由第三方主持和解两类。 自行和解则是指在没有第三方干预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直接就争议进行谈判; 由第三方主持和解则是指由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出面调停,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仲裁:仲裁是指在争议发生前或者发生后,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协议的形式,自愿将争议提交至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裁决。 仲裁员在处理争议时,其角色定位为裁判者而非调解员,他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事实依据,对双方的争议做出公正的裁决。 仲裁组织作为一个民间机构,其职责在于以中立的立场,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公允的评判,因此它并不具备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 至于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则属于人民法院的职权范围。 若仲裁裁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仍拒绝履行裁决义务,当事人可向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3.诉讼: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保险纠纷进行审理,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 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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