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民事诉讼商业保险纠纷什么时候起诉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诉讼期限为三年,部分案件则只需一年,然而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由于各类案件的性质及复杂程度各异,因此诉讼时效期间的长短亦存在差异。 所谓诉讼时效,即是指权利主体在特定的时间内未向人民法院提出维护自身民事权益的请求权,便会丧失这一请求权的法律制度。 当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主体所丧失的是实体意义上的请求权,即胜诉权; 而在程序方面的请求权却并未丧失,仍然有权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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