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撞坏车上的物品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车主在驾驶过程中,因疏忽导致车辆上所载之物遭受损害,此类情况大多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然而,倘若此等损害系由交通事故所引发,且所涉及到的财物并非仅限于车辆本身,那么作为责任人便有义务向受损方做出相应的经济补偿。 在此种情况下,假若当事人已经购买相关意外险,则其可向相应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而保险公司将依据保单规定的最高赔付额度,在其限额之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若实际损失超过该限额,则超出部分仍需由责任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当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致本车乘员及被保险人之外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应依照相关规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给予受害人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五条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未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第六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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