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尾的保险公司赔不赔钱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情况下,车辆追尾事件中,应当判定为后方追尾车辆负全部责任,因此,该肇事者必须承担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如果这场事故中的追尾车辆已购买交强险这项基本的保险产品,那么它将会对本次损失进行赔付。 但若交强险无法覆盖所有赔付费用,那么可继续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付。 除此之外,被追尾车主还可以申请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对自身车辆损失在其车损险等相关险种的理赔范围内进行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汽车追尾属于双方车辆碰撞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其中必定有一方需承担主要责任; 至于是否全额赔偿,这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承担主要责任。 如果被保险人并非主要责任人,那么汽车追尾所导致的损失应由对方或对方的车险公司负责赔偿,而非由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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